大標:都市血脈的不平之鳴
小標:共同管道
撰文/林韋萱(經典雜誌撰述)
攝影/安培淂(經典雜誌攝影召集人)
鼎泰豐門口霧氣蒸騰,捷運信義線的工程人員無視地走過,冒雨過了半個馬路,鑽進工地圍欄、攀下十幾公尺深的鷹架進入工作井。天空變得很小、雨水很冰,滑落進衣服裡……
這群工作人員花了十年歲月,執行全台第一個「捷運」與「共同管道」共構工程。渾身汗水與泥漿的他們,在地底所花的一分一秒,都紮實地見證台灣一步步的成熟。
捷運是什麼,你肯定知道。但聽過「共同管道」的人,恐怕為數不多。
●先進國家的血脈
共同管道指的是一條大管線,裡面容納兩種以上公共設施管線,比方電信、電力、自來水、瓦斯等等。大型的共同管道空間極大,可以容得下人員、機具在裡面活動。
共同管道早被許多先進國家視為基礎建設。十九世紀,英、法、德等歐洲國家為了控制疫情,在建置排水系統時,便同時規劃共同管道。俄國則是為了避免戰爭破壞,將管線併入地下共同管道,同時也可防止嚴冬把水管凍破。在日本,共同管道則是地震的產物。
具備高度危機意識的日本,擁有全世界最完整的共同管道系統。一九二三年關東大地震,造成十五萬人罹難。不出三年,東京就完成了銀座共同管道;一九七八年,宮城縣大地震,接著仙台也建置共同管道。阪神地震後,該區管線因為有共同管道的保護而損傷極小,電力管線十四天修復、電信七天、自來水也在四十二天後恢復供應,更凸顯共同管道的重要性。
共同管道不只能保護都市的維生管線,更有機會保障市民的生命安全。管道下面只要加裝自來水蓄水池、瓦斯儲氣槽等等,就非常適合做為防災避難所。當大災害來臨,裡面有水有電有瓦斯,就成了可供千萬人避難用的諾亞方舟。這不是科幻小說,日本早已開始研究這類防災道路(廣場)的可行性。
日本人深深體認共同管道的效益,並積極發展它的各項相關建設。反觀同樣災害頻仍的台灣,難道也要等到重大災難發生,才開始懊悔當初沒跟進嗎?
●道路不平 人人有責
對台灣來說,共同管道最明顯的兩大好處是:不用挖馬路、以及減少人(手)孔蓋。光這兩點,就值得飽受「路不平」之苦的台灣人,竭誠歡迎共同管道。
台灣的馬路坑坑洞洞好比越野車道,害慘了不少機車騎士。輕則是一句髒話,重則可能是一條人命!法務部及各縣市政府統計資料顯示,民國九十四年到九十六年,總共有兩百一十一件的道路國賠案件,共計六千四百多萬元。而能領到國賠的人,僅是所有受害者中冰山一角。
「路不平」的問題可簡單分成先天與後天。先天問題指施工前後材料、天候、設計、施工品質等因素造成的問題;但是,也有不少道路剛鋪好的時候非常平順,可是由於之後不斷開挖,或是汽機車駕駛使用不當而造成破壞,這就屬於後天的因素了。
路面品質為人詬病的「瀝青混凝土」最怕的就是水,偏偏台灣多雨潮濕。只要路面上有一條小裂縫,水分就會滲透,使得路面底層的土壤強度降低。底層失去承載力,上層的瀝青就會崩解,造成路面有碗狀的坑洞。
中央大學土木工程學系
再來是施工設計、品質的問題。過去為了省錢採最低價標,讓品質不佳或經驗不足的包商有機可乘,也許是施工中偷工減料,或是養護時間不足,或是檢驗時採作弊手法。
另外,〈台灣地區鋪面工程之現況問題探討與展望〉一文指出,台灣道路主管機關眾多,有:高速公路局、國道新建工程局、公路總局、內政部營建署、地方政府的工務局……等數十個單位。每個單位使用的設計方法和規範都不一樣,讓從業人員一頭霧水。
此外,像是省道、縣道,或是縣轄市道路的設計方法都頗古老,還在沿用一九五六、一九六九年時候的標準。這些萬年標準,還是直接抄美國的規範,並沒有仔細評估台灣的路基土壤強度、交通量等條件來量身訂做台灣的道路。
「規範一定不能抄!」
●有了它,五十年不挖馬路
但是,除了上述先天因素,很多路面是後天遭破壞的。
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工管處處長徐景文,提出「使用不當」的問題。他解釋,「路」是有分等級的。國道、省道、縣道、鄉鎮道路設計規範都不一樣,比方說深山中的風景區可能僅鋪設產業道路,但有些遊覽車硬開進去。這些重車在爬坡的時候,扭力極大,很容易就把路面的粒料「刨」下來。接著,只要一有破洞孔隙,水就滲進入破壞路面了。
另一個後天造成路不平的因素,就是馬路開挖。十月初,交通部公路總局公布數據,從去年到今年六月底為止,五百四十六天內,全台挖路總長達
馬路挖挖補補對台灣人來說是家常便飯,三不五時就得忍受塞車、噪音和塵土飛揚的無奈。如果電信、電力、瓦斯、自來水、汙水、光纖網路等常見的管線主管機關沒有協調好,就很有可能今天A公司來挖完,明天換B公司來挖。
台北市政府工務局共同管道科科長陳世杰也嘀咕,在他景美住家附近,幾天前台電來挖馬路,挖補完沒多久,自來水公司也跑來挖。理由是台電把水管挖破,所以必須重新再挖補一次。
關於這點,台中市有因應方法。台中市政府建設局主任祕書顏煥義表示,台中市採用「統一挖補」,協調各管線單位一起施工,並由政府單位整合所有發包採購流程。如此一來可以提高路面品質、減少交通衝擊。只是,統一由政府發包,會讓管線單位的維修成本提高,並非所有單位都願意顧及社會利益而「犧牲小我,完成大我」。
台灣有不開挖的馬路嗎?有的,就是台北市的市民大道。
台北市市民大道是全台灣第一個施作共同管道的道路。完工至今十三年,沒有發過一張挖路證。台北市工務局共同管道科科長陳世杰表示,施作共同管道的道路,禁挖五十年。管線單位如果需要維修,直接從維修出入口走進去就好了,輕鬆方便,不需要再圍堵馬路動工,忍受汽車廢氣與民眾咒罵。
●減少人(手)孔蓋的終極方案
道路不平的原因,除了挖路太氾濫。人(手)孔蓋數量龐大,也是造成路面凹凸不平的主因。
根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調查,全台灣有兩百八十八萬個人(手)孔蓋,平均每公里有六十九個,開車平均每分鐘行經四十到五十個,不到
人(手)孔蓋的存在對四輪的汽車尚且不舒服,對機車和自行車來說更是危險。徐景文分析,因為兩輪車車胎寬度小,又要把胎壓打飽,行經小坑洞都會感覺到震動,何況是又是有接縫又有弧度的人(手)孔蓋。
但有沒有辦法留住管線,但盡可能減少人(手)孔蓋呢?有。
現階段方法,就是把不常用的人(手)孔蓋埋在馬路下。依照行政院工程會統計,自來水孔蓋有三十九萬個,台電有八十三萬個,中華電信孔蓋有一百五十三萬個。協調各單位後,人(手)孔應可減少四十五萬六千個。
曾因為推動路平專案被計程車司機吐口水的台北市長郝龍斌表示,已往台北市的地下管道密度全國居冠,人孔蓋的密度也高居第一。而路平專案的目標,除了比照高速公路的施工標準鋪設路面,也預計將三之一的人(手)孔蓋埋在地下,其後再重新鋪路,鋪好的路段公告禁挖三年。
然而,把而人(手)孔蓋埋起來,只是治標方法。治本的方法就是共同管道了。只要能合併兩條管線,就能減少一半人(手)孔蓋。合併四條管線,就剩四分之一的人(手)孔蓋。
營建署共同管道科前科長彭保華,雖然已經退休,仍十分熱血地推動共同管道。他認為應以「共同管道精神」來推動共同管道,不見得要把所有的管線都納入,搞個浩大工程才算共同管道。
「寬頻管道
●令人卻步的初期成本
但是,先別太high!共同管道的施作有嚴格的條件。
共同管道初期建置成本極為高昂。以捷運信義線的共同管道來說,就算與捷運共構,大大減少了開挖、回填的成本,施作
此外,共同管道的建置也頗耗時。捷運局副局長傅式治表示,原本捷運信義線大約五年可以完工。但是為了共同管道,工時需要拉長到九年。傅式治也承認:「與共同管道共構,比原先捷運施工流程複雜且困難很多。」但若是為了全民著想,捷運、共同管道共構,可以節省兩、三年的重複開挖、回填時間,也大大減少對環境、交通的衝擊。捷運主體本身妥協一點,卻能造福大眾。
初期成本五十二億元,貴嗎?其實不。
彭保華說,當初規畫捷運與共同管道共構案,找了日本工程顧問公司評估:捷運若使用七十五年,整個社會將獲得兩千三百三十七億元的效益(包括堵車、肇事等社會成本之降低、道路及管線維修成本之減少)。效益成本的比例高達四十幾倍。
但是,「誰分攤?誰受益?」是最大問題。目前共管基金的分配方式是:政府負擔三分之一,參加的管線單位分攤其他三分之二。很多管線單位抱持著本位主義,不願意參加共同管道。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鴻源指出管線單位的猶豫:「管線主管機關會覺得,又不是我被抱怨路不平,為什麼要我出錢來造福大眾?」。
●適切評估共同管道路網
另一個問題是,許多開發完畢的地區,不可能為了共同管道又重複開挖。平心而論,台灣很多地方已經喪失做共同管道的機會了。
二十多年前就曾赴日考察共同管道的李鴻源,認為共同管道理念很好,而且早該做了。但是,因為台灣都市開發得差不多了,實在沒必要為了做共同管道開挖馬路。以台灣現今條件來說,共同管道有如「天邊的彩虹」,施行上困難重重。
目前共同管道都是配合捷運或其他重大工程,像是高鐵或新市鎮開發等一併施工。與捷運共構是最經濟也最實際的方式。捷運一定做在熱鬧的地方,只要這些熱鬧的地方不挖馬路,共管的效益就很划算了。
針對共同管道選址,台灣已有詳細的法規。〈共同管道法〉第十一條:「新市鎮開發、新社區開發、農村社區更新重劃、辦理區段徵收、市地重劃、都市更新地區、大眾捷運系統、鐵路地下化及其他重大工程應優先施作共同管道……」
什麼!「農村社區」也要做共同管道嗎?
當初立法時,有些立委抱著「共同管道太棒了!所有地方都要做」的心態,把其實不太需要共同管道的農村規劃進來。其實,交通量少的農村,並不需要花大錢做共同管道。但卻因為法規中多了這一項,中央主管機關──營建署反而不便強制所有上述地區都推動共同管道。而在法規中加上了「優先施作」,如此一來,又給了共同管道的推行很多可規避的模糊地帶。
●萬事皆備,只欠東風
台北市新建工程處提供的資料顯示,目前台北已經完成六條共同管道。包括基隆河截彎取直共同管道、市民大道共同管道、南港經貿園區共同管道、洲美共同管道等等。另外還有多條路線正在施工、設計中。
台灣民眾還對此懵懵懂懂,渾然不知這是令中國人民欣羨的一項成就。十多年前,中國上海同濟大學和浦東開發局的院長
沒有法源、沒有技術的中國尚能如此有效率地推動。反觀台灣,縱使有全世界唯二的共同管道法(另一個是日本的〈共同溝法〉),有詳細的施行細則、有共同管道基金來源。現在不做,更待何時?如今「萬事皆備,只欠東風」。而這東風就是主政者的魄力!
當初黃大洲、陳水扁、趙少康,三人競選台北市長時,人人政見都提到興建共同管道。然而,一上任,主政者就開始遲疑了。有選舉壓力的人,最怕就是挖馬路帶來的民怨。外加共同管道做在地底下,不像發年金、搞展覽顯而易見。這個吃力不討好的政策,想取巧的政客是萬萬不會優先考慮的。
不過,擔任三十四年公務員的彭保華回憶,與他交手過的執政者也不乏有魄力的人。像郝柏村擔任行政院長時,就曾說過:「誰反對共同管道誰下台」。陳水扁任台北市長時,也強力要求台電配合施作,否則台北市不准台電挖馬路。
另一個很有魄力的是前嘉義市長張博雅。張博雅的母親許世賢擔任嘉義市長期間,就有施作共同管道的政績,讓嘉義市可以少開挖馬路,因此張博雅表示要效法母親施作共同管道。堂堂一個市長,開會的時候還搬出「我媽媽」,令彭保華印象深刻。
共同管道,這條企盼已久的都市血脈,保護著都市的生命線,也挑戰著既有體制與主政者的腦袋;它是一個有效率的政府、有4D(four Dimensional space:立體空間與時間維度)思維的領袖才運轉得了的政策。
每次道路的挖補,每回若又有人因路不平而傷亡、每逢高壓電纜地下化的爭議……共同管道便提醒著台灣執政者要有遠見,不要讓人民再承受「早知道」的懊悔。也提醒台灣人,不要僅學先進國家的皮毛,而忽略了深層的內涵。
一條遲來的管道,看盡台灣公共工程推動的層層阻礙,見證各界的本位主義,冷眼觀望當政者的無奈無能,卻也肯定了不少熱血專家與政治家永不嫌晚的遠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