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10日 星期一

「林韋萱」之光

November 17


用google key in 我的名字查到的
男子控警方嚴刑逼供 彰縣警局督察長決查明


 記者蕭家榜/埤頭報導
 彰化縣埤頭警分駐所日前逮捕涉嫌偷竊手機和錢幣的林韋萱,但林的母親黃淑娟十九日向媒體投訴,指警員嚴刑逼她兒子承認犯下其他竊案,她氣憤的說,兒子偷竊是事實,但不是他做的案子卻遭以刑求方式企圖栽贓,實在非常過份,彰化縣警局督察長陳江得強調會查個水落石出,若有不法刑求,絕不寬恕。
 黃淑娟指出,林韋萱(二十三歲)於十二日晚上涉嫌至北斗交流道附近一家KTV行竊投幣式伴唱機裡的錢幣被捕,並搜出兩支偷來的手機,沒想到警察把人帶回分駐所後,竟要她兒子承認幾件轄區竊案也是他所為。
 林韋萱表示,被帶到警所時,員警將他雙手反銬並用毛巾摀住雙眼,逼他承認曾經行竊女人內衣褲,他再三否認,員警便毆打他肚子,接著命令他把雙腳放在椅子上用疑似塑膠水管鞭打腳底,因為眼睛被蒙住,不知道刑求的人是誰。
 黃淑娟表示,隔天中午林韋萱獲飭回後不斷喊說身體不適,腳底也有好幾道被鞭打的傷痕,追問之下得知是遭警方刑求,當晚即帶兒子到醫院就醫驗傷,診斷證明書上寫著,「雙腳底挫傷合併瘀血」,醫師也研判應是塑膠管或藤條之類的外力所造成。
  北斗警分局長劉瑞森表示,當事男子是現行犯,警方依法逮捕偵訊,整個過程都有錄影及錄音存證,如果遭到刑求,隔天移送地檢署時,大可當面向檢察官檢舉;被 指控的埤頭分駐所所長邱建榮也說,現在都什麼時代了,怎可能還會有警察對犯人刑求,彰化縣警局督察長陳江得強調會查個水落石出,若有警察不法刑求,絕不寬 恕。


2004/10/19 18:34

Comments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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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vonnewang wrote:
多PO些新文章吧
很期待呢
^_^
Dec. 1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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卓TABLE wrote:
IT HAPPENS VERY OFTEN .............
Nov. 2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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♡。yi-yin。♡ wrote:
呵呵呵~
我很肯定那個人不會是妳的!!
不過沒想到竟然會跟你同名同姓
Nov. 18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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